完整的上诉程序可以在学生行为系统手册中找到。
如果发生与暴力相关的违法行为、性侵犯、跟踪、与性别有关的骚扰或家庭/关系暴力,各委员会的决定立即生效。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各委员会的决定立即生效,除非社区标准 (OCS) 在做出确认决定后一定时间内收到书面上诉意向通知。
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决定作出后一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对听证委员会的决定提出上诉。 所有申诉必须通过大学行为委员会结果申诉表提交,并由提交方撰写。 在表格上上传的申诉提交内容不得超过十页,双倍行距,使用 12 号字体和 1 英寸边距(不包括附件)。一方提出的申诉将由社区标准转发给 另一方。 大学上诉委员会不会考虑程序顾问或其他非当事人提出的上诉。
上诉必须基于以下一项或多项:
在最初听证会时无法合理获得新证据,而缺乏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对听证会结果产生了不利影响;
可以证明对听证会结果产生不利影响的程序错误;
对大学政策的解释存在严重错误,导致任何一方无法获得公平听证会;
与指控没有合理关系的严重不当制裁。
另一方可以在上诉发出后一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回应,具体解决上诉中提出的问题。 响应式提交必须遵循与原始申诉相同的格式和页面长度要求。
大学上诉委员会将对此案做出决定。经负责学生体验的高级副校长或指定人员审查和确认后,大学上诉委员会的决定将是最终决定。更多信息可以在手册的上诉部分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