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申诉通常属于以下情况之一:
第 1 类:与特定课程相关的减免请求(例如,关于分数、等级、作业或考试的适当性或评分做法)。
第 2 类:请求豁免参议院学术法规(例如升学要求、课程资格、毕业要求)。
第 3 类:对学术咨询部门或学生所在院系院长办公室的决定提出上诉(例如,有关学术考虑或学术规定)。
第 4 类:对学术违法行为的裁定或因学术违法行为而受到的处罚的减免提出上诉。
一般来说,第一类包括特定课程固有的申诉,而所有其他类别则涉及与特定学生及其可能遇到的困难相关的申诉。
上诉的类别决定了所遵循的途径。 作为一般原则,上诉只能通过一种途径进行。 对满足其请求的适当途径有疑问的学生应咨询副院长。
学生诉求:
学生因为不满足学术要求,被学校要求退学,委托我们进行申诉
申诉过程:
导师团队在了解完同学的初步情况后,为同学梳理客观原因规划停学申诉方案,为同学撰写了申诉文书,提供meeting辅导,最终成功帮助同学撤销退学决定,得以保持学生身份,继续学业。
Li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