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对基于课程的评估(包括考试成绩)提出上诉的学生,应在学生收到课程学期成绩通知后一定时间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课程讲师和相关系主任/课程主任提出上诉。
课程讲师或系主任/项目主任决定的审查小组应审查案件并向系主任/项目主任报告,并给予解释。 学生应在提出上诉之日起 一定时间内收到决定。 成绩如有变动,应同时向教务处报告。
如果学生对重新评估的决定不满意,他/她可以在收到项目决定后两周内向学术注册官提出书面上诉,并给出支持上诉的充分理由。 上诉将收取一定费用。
学术注册官应审查案件并确定是否有理由重新考虑:
• 如果学术注册官认为上诉理由不足,上诉将被拒绝,且该决定为最终决定。
• 如果上诉被接受,教务长应与课程讲师和系主任/项目主任协商重新考虑案件,以做出最终决定。 如果认为适当,学术注册官可以召集上诉小组对案件进行审查,以做出最终决定。
学生诉求:
因为绩点太低,被学校劝退,委托我们进行申诉。
申诉过程:
导师团队在了解完同学的初步情况后,为同学梳理客观原因规划申诉方案,为同学撰写了申诉文书,最终成功帮助同学撤销退学决定,得以保持学生身份,继续学业。
Aaron